2021年10月26日,GWY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了碳达峰十大行动,针对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提出了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发展氢能产业是实现我国“30·60”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北京市交通领域低碳解决方案之一。2021年8月,《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明确了“建设碳交易中心氢能产业板块交易机制”的重点任务,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碳减排核算方法体系、碳交易机制等创新制度体系。
为支持氢能在交通领域应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和北京交通发展研究院开展北京氢燃料电池汽车碳减排方法学研究,规范氢燃料电池汽车进行运输活动的碳减排量的核算工作,释放氢能产业的降碳价值,助力交通领域降碳减污。
2.1 方法学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业、团体或个人,使用氢燃料电池汽车进行载客或载货运输的项目活动,其活动数据可通过合格项目开发方平台监测。
2.2 项目活动须在京津冀区域范围内开展,超出上述范围的行驶里程不纳入本市减排量计算范围内。
2.3 方法学不适用于纳入国家或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碳排放单位履约边界的车辆的出行活动。
2.4 项目氢燃料电池汽车包括但不限于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挂车或其他服务车辆。
2.5 合格的项目开发方应确保可监测到本方法学所涉及的相关车辆参数和运行数据,能够实现数据的核实和追溯。
2.6 为避免重复计算,同一辆车进行运输活动所产生的碳减排量不能在其他碳减排机制内重复申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