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完成了报批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3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站址选择、站区规划和总布置、储能系统、电气一次、系统及电气二次、建、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和排水、消防、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
1.01为推进电化学储能技术的应用,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设计,做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功率为500kw且容量为500kw·h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设计,不适用于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电站的设计。
1.0.3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04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