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隐藏]
一、来源、定义和适用条件
1. 来源
本方法学参考 UNFCCC-EB 的整合的 CDM 项目方法学 ACM0022:Alternative waste treatment processes (第 1.0.0 版),同时参考了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温室气体方法学CM-072-V01:多选垃圾处理方式。
本方法学主要修改说明:
1) 2012 年 9 月 13 日 EB 69 会议批准新方法学 ACM0022(多选垃圾处理方式),由于它全面综合了原有方法学 AM0025“Alternative waste treatment processes”(多选垃圾处理方式)和 AM0039“Methane emissions reduction from organic waste water and bioorganic solid waste using co-composting”(采用联合堆肥技术减少来自有机废水和生物有机固体废弃物的甲烷排放),因此 EB 同时撤销了上述两个原有方法学。
2) 甲烷全球温升潜势值由 21 改为 25。
3) 氧化亚氮全球温升潜势值由 310 改为 298。
2. 定义
本方法学涉及如下定义:
厌氧消化器:通过对液体或固体垃圾进行厌氧消化产生沼气的设备。消化器被覆盖或是密封,以使沼气能被收集用于供热和/或发电,或输送到天然气管网。
厌氧消化:在厌氧细菌的作用下,通过降解和稳定有机物质,产生甲烷和二氧化碳。典型的厌氧消化的有机物质有城市固体垃圾(MSW)、 动物粪便、 废水、 有机工业废液和来自有氧废水处理厂的生物固体。
厌氧塘:由体积足够大的深土坑组成的处理系统,沉淀可变固体,消化留存的污泥,并在厌氧条件下减少一些可溶性有机基质。厌氧塘不能混入空气、加热,或搅拌,且除了可能的未消化油脂和浮渣集中的浅表层,其它部分都处于厌氧条件下。
沼气:消化器中产生的气体。通常情况下,这种气体是由 50%到 70%的 CH4 和 30%到50%的 CO2,以及少量的 H2S 和 NH3(1%到 5%)组成。
副产品:副产品来自项目活动下已建立的垃圾处理厂。比如,在后续处理之前,垃圾分类中收集的铝或玻璃。
联合堆肥:一种堆制肥料的类型,是将固体垃圾和包含可生物降解的固体有机物的废水一起堆肥。
堆制肥料:一种在有氧(富氧)条件下垃圾的生物降解工艺。堆制肥料工艺处理的垃圾必须包含可生物降解的固体有机材料。堆肥将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碳大部分转变为 CO2,少量为可以被用作肥料的残渣(即堆肥)。来自堆制肥料的其他产出包括,但不限于,甲烷(CH4),氧化亚氮(N2O)和(联合堆肥工艺产生的)排放废水。
沼渣/沼液:厌氧消化器中的失去厌氧消化功能的物质。沼渣/沼液可以是液体,半固体或固体。沼渣/沼液可以进一步进行有氧稳定(如堆肥),在土壤中施用,送往固体废物处理场(SWDS)或储存在仓库或蒸发池。
新鲜垃圾:打算在 SWDS 处理但还没有被处理的固体垃圾。可以包含 MSW,但不包括陈旧垃圾和危险垃圾。
气化:在高温下(特别是超过 800˚C)热分解有机化合物的过程。气化是将源于生物和化石的有机化合物转化为可燃气体,如合成气。
焚烧:生物和化石原料中有机化合物在有或没有热捕获和热利用时的可控燃烧。理想情况下,所有的有机物含量可转变为 CO2 和 H2O。实际上,燃烧不完全,燃烧残留物中有惰性物质,且灰烬也是重要的副产品。
工业垃圾和医疗垃圾:工业或医院产生的典型垃圾。工业产生的垃圾可能是危险的,医院产生的垃圾可能是有传染性的(包含能引起疾病的病原体材料),有锋利物的(能造成伤口的任何物品),有病理性成分的(身体组织),带有药物和辐射性(如用于诊断和治疗疾病的放射性药物)。这些类型的垃圾不适合使用某几种垃圾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填埋气(以下简称 LFG):在 SWDS 分解垃圾产生的气体。LFG 主要由甲烷,二氧化碳和少量的氨和硫化氢组成。
LFG 收集系统:收集 LFG 的系统。系统可能是无动力源的、有动力源的 或有动力源与无动力源的组合。无动力源系统借助于自然压力,浓度和密度梯度收集 LFG。有动力源系统通过机械设备提供气压梯度收集 LFG。在本方法学中,捕获的 LFG 可以焚毁或使用。
城市固体垃圾(以下简称 MSW):不同类型固体垃圾的一种不均匀混合,通常是由市政当局或其他地方当局收集。MSW 包括家庭垃圾,花园/公园垃圾和商业/公共场所垃圾。
旧垃圾:已经在 SWDS 被处理后的固体垃圾。旧垃圾较新鲜垃圾有不同的特性,如较低的有机物含量限制了一些有最低有机物含量限制的处理方案的应用(如堆肥技术和厌氧消化器)。
有机废物:包含可降解的有机物质的固体垃圾。可以包括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工业垃圾(如废水处理厂的污泥)、医疗垃圾和 MSW。
垃圾衍生燃料(RDF):来自垃圾的机械和/或热处理产生的燃料,用于焚烧或联合焚烧工艺。RDF 是用垃圾转换技术将固体垃圾撕碎和脱水产生的。
污泥池:用来抽取或储存未经处理的液体污泥的坑或池塘,储存时间为至少一年。厌氧细菌分解液体污泥和减少有机质含量,导致 CO2、CH4、硫化氢(H2S)和氨的排放。一旦池变干和污泥稳定,固体被取出和使用,如,作为化肥用于非粮食作物。
稳定生物质(SB):来自机械处理和/或热处理垃圾产生的燃料,且燃料用于焚烧或联合焚烧过程。SB 产生于农业垃圾,且被处理以避免在外界环境下进一步降解。SB 的例子如:靶丸、煤球和木屑。
固体垃圾:废弃的非溶解质(包括在罐或容器中的气体或液体)。
固体垃圾处理场(以下简称 SWDS):作为固体垃圾最终存放处的指定区域。堆放区被考虑为 SWDS 的条件:(a)体积与表面积的比为 1.5 或更大一些;和(b)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审定/核证机构目测确认垃圾是在厌氧条件下(即具有低孔隙度和潮湿环境)。
堆放区:用于固体垃圾堆放(不是地下填埋)。体积与表面积的比例低(小于 1.5)的堆放区不能保证是在厌氧条件下,因为垃圾可能处在高通风状态下。
合成气:主要由一氧化碳、氨和少量的二氧化碳组成的气体混合物。由气化过程产生,可以用作生产能源的燃料或生产其他化学制品的媒介。
排放废水:废水是项目活动建立的垃圾处理厂产生的一种副产品,并不是指项目活动建立的厌氧消化器或联合堆肥厂作为原料用的废水。
3. 适用条件
本方法学适用于拟在固体垃圾处理点处理新鲜垃圾的项目活动,项目涉及下表 1 列出的一种或多种组合的垃圾处理工艺。因此项目活动避免了包括或不包括捕获一部分LFG 系统的 SWDS 在处理有机废物时产生的甲烷排放。另外,项目活动可以申请在以
下条件下所产生的减排量:
- 在厌氧氧化池或污泥池中通过联合堆肥或厌氧消化处理废水和新鲜垃圾,避免废水降解产生的甲烷排放;
- 用提纯的沼气替代天然气配送系统中的天然气;
- 通过替代电网电量或使用化石燃料的自备电厂或热电联产电厂的电量;和
- 替代化石燃料热电联产电厂、锅炉或空气加热器产生的热。
表1提供的适用性条件适用于每个具体的处理工艺。此外,项目活动申请使用此方法学需满足以下适用性条件:
- 项目活动包含一个新建工厂,以实施下表1中列出的一个或多个替代垃圾处理方案;
- 在项目工厂,除了堆肥、联合堆肥和厌氧消化,仅处理申请减排量的垃圾(新鲜垃圾或废水)。在厌氧消化的情况下,除了新鲜垃圾和废水,只可以处理排放废水;
- 有机新鲜垃圾和来自项目活动建立的垃圾处理厂的产品或副产品,都不能在厌氧条件下储存在项目现场。例如,不能将有机材料储存在被认为是SWDS的堆放区;
- 在项目边界之内的任何排放废水都要被处理;
- 项目活动没有减少在无项目活动的情况下可能循环利用的垃圾。为此,必须提供详细的论证,并记录在自愿减排项目的PDD中。
最后,本方法学仅适用于由选择最可信的基准线情景的程序所得出的下述基准线情景:
- 在包括或不包括一部分 LFG 收集系统的 SWDS 处理新鲜垃圾(M2 或 M3);
- 对于联合堆肥或使用厌氧消化池中废水的情况:在现有或新建没有甲烷回收的厌氧塘或污泥池处理有机废水(W1 或 W4);
- 对于项目活动为发电的情况:电力由现有或新建化石燃料自备电厂、自备热电厂和/或电网中生产(P2,P4 或 P6);
- 对于项目活动为产热并替代基准线产热的情况:由现有或新建的化石燃料热电厂,锅炉或空气加热器中产热(H2 或 H4)。
本方法学仅能申请以上基准线情景下的减排量。如果项目参与方希望为以上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的产品或副产品申请减排量,可以应用相关的方法学,单独为项目活动提出备案请求。
另外,如果热量是来自燃烧垃圾处理工艺的产品与副产品,并应用于水泥工业的的特殊情况,不应使用本方法学申请减排量,而是以独立的项目活动,应用相关方法学(如 CM-070-V01)。
请注意如果存在适用的法律或法规要求实施项目活动的垃圾处理方案,在项目申请减排量签发期间此类法律和法规的遵从率应低于 50%。
表 1 不同垃圾处理方案的适用条件
项目活动垃圾处理方案 | 可处理的垃圾适用类型 | 适用的产品和它们的用途 | 适用的垃圾副产品 | 处理方案的特殊适用条件 |
堆制肥料或联合堆肥 | 1、EB 最新版“堆肥导致的项目和泄漏排放计算工具”的范围和适用条件小节所列出的垃圾类型 2、排放废水 3、排除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 | 堆肥:任何使用皆适用 | 1、来自垃圾分类处 理 阶 段 的 玻璃,铝,含铁金属和塑料 2、排放废水 | “堆肥导致的项目和泄漏排放计算工具”中列出的适用性条件 |
厌氧消化 | 1、废水 2、新鲜垃圾,排除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 | 可 能 被 焚 毁 的 沼 气:用于发电或产 热,和/或提纯后输入到天然气配送管网。 | 1、来自垃圾分类处 理 阶 段 的 玻璃,铝,含铁金属和塑料 2、排放废水 3、沼渣和沼液 | EB 最新版“厌氧消化池项目和泄漏排放的计算工具”中列出的适用性条件 |
热处理 | 新鲜垃圾,排除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 | RDF/SB :任何使用皆适用 | 来自垃圾分类处 理 阶 段 的 玻璃,铝,含铁金属 | |
机械处理 | 新鲜垃圾,排除医疗垃圾和工业垃圾 | RDF/SB :任何使用皆适用 | 1、排放废水 2、来自垃圾分类处理阶段的玻璃,铝,含铁金属 | |
气化 | 新鲜垃圾 | 用于发电和/ 或产热的合成气 | 1、气 化 副 产 品(如惰性材料) 2、排放废水 3、来自垃圾分类处 理 阶 段 的 玻璃,铝,含铁金属和塑料 | |
焚烧 | 新鲜垃圾 | 发电和/或产热 | 1、焚 烧 副 产 品(如惰性材料) 2、废水排放 3、来自垃圾分类处 理 阶 段 的 玻璃,铝,含铁金属和塑料 | 1、焚 烧 技 术 是 回 转炉、回转流化床、循环流化床、膛式炉或 炉排炉; 2、由辅助化石燃料焚烧产生的能量,不能超过焚化炉产生总能 量的 50% |
二、基准线方法学
1. 项目边界
项目边界的空间范围是在基准线下处理垃圾的SWDS 1,在基准线中处理有机废水的厌氧塘或污泥池,和替代垃圾处理方案的场址。项目边界也包括现场电力和/或热的生产和使用,现场燃料使用和用于处理替代垃圾处理方案的废水副产品的废水处理厂。项目边界不包括垃圾收集和运输的设施。
对于项目向电网供电的情况,项目边界的空间范围也包括与项目电厂所在的电力系统连接的所有电厂。如果提纯的沼气要供应给天然气配送系统,那么天然气配送系统也包括在边界内。
在附录1中,使用图形举例表示,在垃圾处理的替代选项中,哪方面应包括在项目边界内。
项目边界内所包括或不包括的温室气体在表2中列出。
由于该方法学内容太长,以上仅为《CQCM-002-V01 多选垃圾处理方式》方法学的部分内容,如需完整版,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