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湿地内丰富的植物群落,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共同形成湿地碳汇。芦苇作为湿地植被群落类型之一,对于维护湿地碳汇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国内外目前尚未有适于芦苇碳汇的相关项目方法学。
白洋淀是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湿地系统,芦苇资源十分丰富,在芦苇栽培、利用等方面具有悠久的历史。为深入推进“两山”理论实践,推进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落实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指导白洋淀芦苇碳汇计量与监测,确保芦苇固碳生态产品减排量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推动芦苇固碳生态产品项目开发,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特编制《河北省白洋淀芦苇固碳生态产品项目方法学》(版本号 V01)。
本方法学参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下“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林业方法学模板和 CDM 项目有关方法学工具、方式和程序,借鉴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AR-CM-001-V01)、《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AR-CM-002-V01) 等相关要求,结合河北省白洋淀芦苇生产经营实际,在适用条件、额外性论证、固碳量核算、核证等方面进行了简化和探索创新。特别需要指出,北方芦苇水(地)上生物部分为年生,当年未收割芦苇会在冬季枯萎、春季腐烂查阅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因芦苇腐烂排放 CH4造成的固碳反效应和芦苇生长期生物质固碳正效应基本相互抵消,因此本方法学仅考虑当年实际收割芦苇量。
本方法学由河北省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相关领域专家和国家、省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领域专家研究编制而成,以保证本方法学既符合碳汇项目方法学的基本要求又符合河北省实际,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对《河北省白洋淀芦苇固碳生态产品项目方法学》进行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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