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王利飞、杨豪报道: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10月8日表示,该院创新“检察+碳汇”模式成功办理广州市首例碳汇认购生态修复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当事人以购买生态系统碳汇等生态产品的方式,有效修复被损害资源。
2021年12月,当事人黎某某在广州市南沙区禁猎区内,使用电子诱捕器和粘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捕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黄爪隼、白骨顶等鸟类共计15只。经鉴定,黄爪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骨顶、灰背鸫等为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保护动物。黎某某非法猎捕行为致使被狩猎的鸟类种群数量减少,对生态系统造成了不可逆之损害。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考量违法行为人行为能力、侵权行为方式和影响,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通过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相关组织的多次协调、沟通,创新性地开展“检察+碳汇”的生态执法模式,最终确定由行为人在相关平台购买相应价值的碳汇产品,有效实现生态环境资源修复,助力湾区实现“双碳”目标。
南沙区检察院有关人员介绍,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该案中的碳汇交易是指当事人向相关平台购买碳排放指标,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生态修复。南沙区检察院一直致力于探索受损生态环境资源“最优解”,创新构建公益诉讼环境多元修复机制。在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告知违法行为人,融合“社会服务告知+诉前督改+检察听证”多项检察制度探索公益宣传活动修复、劳务代偿等形式,为违法行为人提供多元、便利、有效的修复方式。同时,南沙区检察院在水生动物增殖放流、环境污染异地复绿、历史文物活化利用等方面也不断探索,该院构建的公益诉讼环境资源多元修复机制入围生态环境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