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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现将有关地市的典型经验做法总结刊发如下,供全国同类地市学习借鉴。
探索绿色低碳共富生态文明新路
湖州地处浙江北部、太湖南岸,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先后12次对湖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2020年3月,总书记亲临湖州安吉考察,在余村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湖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取得的成效,并赋予湖州“再接再厉、顺势而为、乘胜前进”的新期望新要求。近年来,湖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聚焦绿色低碳共富,探索走出了一条生态美、产业绿、百姓富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路。
一、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
建立长效工作推进机制。湖州设立实体化运作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美丽湖州、长江经济带等工作领导小组,均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五未”土地处置等,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双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调度推进情况。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配套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
系统集成推动改革创新。湖州完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首批国家试点。长兴县在全省率先完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获评改革开放40周年全省26个典型案例之一。作为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一,湖州累计取得40多项创新性实践成果,连续两年被《亚洲货币》评为最佳绿色金融实践地区。率先推行“河长制”,成功创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深化农业“标准地”改革,“‘五未’土地处置+‘标准地’”改革被国务院列为典型案例并予以通报表扬。“三线一单”协同推动减污降碳和“六位一体”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两项工作成为国家级试点。
全面构建制度标准体系。湖州先后颁布实施《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条例》《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等多个生态环境领域地方专项法规,构建形成“1+N”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提出“标准化+生态文明”概念,创建国家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围绕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发布《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生态文明标准体系编制指南》等12项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标准,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价值转化实现路径技术导则》《生态资源数字化建设与应用指南》2个地方标准,推动改革创新做法转化提升。
二、高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治理,护美“绿水青山”自然生态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湖州全面推进“五水共治”,出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系列地方标准,入太湖水水质连续13年保持在Ш类以上,连续7年获省“五水共治”大禹鼎。突出抓好大气源头治理三年行动,加快建设“清新空气示范区”,2021年市区PM2.5为2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大幅改善。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无废城市”指数列全省第一。提出建设绿色矿山,获评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湖州持续推进“森林湖州”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和珍贵彩色森林建设,提高森林蓄积量和固碳能力,2021年森林覆盖率达48.23%,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安吉县成为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3个,湿地保护率达到38%以上。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加强,安吉龙王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安吉小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10月,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生态文明主题论坛上,湖州受邀作案例分享。
加快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湖州推进全省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改革试点建设,“六位一体”生态环境管理体系被列为部级试点。深化公检法环联动机制,创新设立“生态联勤警务站”,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的湖州模式,建立“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判决全省首例在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碳汇价值损失赔偿案件,多元共治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化审判。开发上线企业“自巡查”系统,2021年3个执法案例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典型案例并通报表扬。
三、持续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夯实低碳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湖州开展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先后对纺织、印染、蓄电池等10多个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关停“小散乱”企业3000余家,整治提升1520余家,其中,铅蓄电池企业由225家减少到16家,产值增加了14倍,培育了天能、超威等全球领先的绿色能源供应商。推出工业“碳效码”,在全市3800家规上企业、5000余家规下企业开展碳效评价,有效破解了精准测碳、综合评碳、科学降碳、政策助碳等瓶颈问题,实现产业治理和企业自觉降碳同频共振。工业碳效改革入选“中国改革2021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湖州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截至2021年,光伏累计装机量196.7万千瓦,排名全省第3;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与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形成“双子星”,总装机规模达到390万千瓦。建设“生态+电力”示范城市,建成横跨浙皖长达35公里的水泥行业全封闭数字化输送带,年累计替代2793.6吨标准油、减排8566.8吨二氧化碳。加强港口岸电布局,出台全国首个岸电使用财政政策,“以电代油”显著提升了内河港口码头水运用能效率,促进了绿色水运发展。2021年11月,湖州岸电建设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格拉斯哥峰会)上作为国家宣传片内容播出。
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湖州构建了绿色低碳生活指数测评体系,发布绿色低碳生活指数、餐饮计量规范地方标准,引导全民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全国示范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获得全省三连冠、四连优。城乡公交实现100%纯电动化,全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1.3%。创新打造“碳达人·惠湖州”数智平台,推动个人绿色低碳行为与商业服务、公共资源等挂钩,形成基于碳减排量流动转化的“核算减排量—减碳量交易—普惠反哺”闭环。将每年8月15日设为“湖州生态文明日”,推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共同富裕的绿色样本
建立GEP评价机制。湖州开展GEP核算试点,对县域生态资产分布、总量、功能量、价值量等进行精准核算,开发GEP核算辅助决策系统,将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数据与规划图层叠加,为考核地方绿色发展、评估生态资源固碳能力、优选项目招引区域等提供决策支撑。推出项目GEP绿色金融贷,以GEP核算量化评估项目生态效益,为项目主体和农户提供绿色金融增信支持,已累计发放贷款203笔、金额1.24亿元。如德清“水木九天”农业项目2020年GEP比运营初期增长1301万元,金融机构对该项目贷款利率降低1.95个百分点。
创建生态资源转化模式。湖州创建生态资源转化模式,聚焦园地、林地、湿地以及可供集中经营的村落、闲置宅基地、农房等生态资源,开展资源归集、确权评估、收储交易、运营反哺等全周期闭环式运营管理,“存入”绿水青山,“取出”金山银山,推动生态惠民富民。如安吉县两山生态资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竹林碳汇收储交易,将全县87万亩毛竹林统一收储,建立了流转、收益、经营协同机制,实现了林农、村集体、平台公司、金融机构多方受益,每年可为林农增加额外收入1459万元。目前,全市已成立各类生态资源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公司23个,收储闲置土地2.4万亩、林地88万亩、农房378幢,策划形成项目205个,总投资270亿元,为村集体增收超3000万元。
构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按照“受益者付费、保护者获利”的原则,聚焦河流、耕地、公益林、湿地等,湖州探索构建跨区域、跨流域、跨领域的生态补偿机制。市政府设立1.5亿元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区县之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饮用水源地保护等生态补偿;德清县、安吉县与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区建立了京杭运河、苕溪流域补偿机制,并成立杭湖“流域共治”联盟;安吉县每年安排7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流域上下游乡镇(街道)生态补偿。创新湿地碳汇生态补偿模式,落地全省首单湿地碳汇生态补偿交易58.83万元。创新设立黄浦江源生态补偿基金,首期金额5.7亿元。
打造高附加值生态品牌。湖州深入实施绿色共富区域公用品牌战略,初步构建了“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品牌矩阵,促进生态产品增值溢价。如聚力打造湖州“两山农品汇”特色品牌,产品旗舰店全面进驻长三角重点城市,覆盖全市近7万农户、17.7万亩生产基地,带动相关农产品增收10%以上。安吉白茶2022年品牌价值达到48.45亿元,连续十二年跻身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十强。在中西部脱贫攻坚中,安吉白茶助力三省五县6600多名贫困人口增收,受捐的37个贫困村全部脱贫,书写了“一片叶子再富一方百姓”的致富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