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行动是浙江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业领域节能用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国家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部署的主要抓手,对于推动浙江省产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拉动制造业投资、助力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今年以来,浙江省结合实际,以能效标准引领行动为抓手,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坚持“一盘棋、一本账、一揽子”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省市县联动,部门高效协同,扎实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持全省“一盘棋”,以“省市一体”推动节能降碳工作部署
一是省级层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浙江省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行动方案》《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政策文件。常务副省长专门批示要求“扎实推进系列举措落地见效,统筹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今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2023年,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产能力争达到100%,2025年,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力争达到50%”,在国家要求基础上调高目标、自我加压。组建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牵头,7部门共同参加的省级专项工作组,并于3月7日召开全省能效标准引领行动视频会和专项工作组会议,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二是地市层面。各设区市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强与省级部门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并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各地产业特色和重点方向,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比如,宁波市出台《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行动方案》,提出有目标、有计划、有举措、有项目、有政策、有保障的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宁波路径”。绍兴市在全省率先发布全域能效综合创新行动方案,打造能效引领创新的先行地。衢州市制定《衢州市工业企业碳账户试点方案(试点)》,率先建立工业企业碳账户地方标准。此外,积极发挥镇海炼化、大榭石化、宁波钢铁国有企业引领作用,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性改造。
二、坚持能效“一本账”,以“四到位”举措推动节能降碳核查
一是摸底排查到位。省市联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全面准确掌握“5+1”重点领域企业数量、规模、装置情况等基础数据,做到“应摸尽摸、应调尽调”,确保摸排全面到位、对象认定精准。经摸排,全省范围内共有重点行业企业78家、数据中心202家、重点行业在建项目14个。
二是实地核查到位。省里落实专项经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重点领域企业能效水平实地核查,突出把核查对象颗粒度精细到主要装置,按在建项目、建成项目两类,建立起重点领域企业装置(生产线)能效清单目录。经核查,五大行业领域建成项目涉及144个装置(生产线)中,能效水平达标杆32个、未达基准5个,停产无法判定能效水平7个,处于基准和标杆之间100个。
三是评审公示到位。分行业召开核查评审会,组织企业申辩,确保核查精细到位、核算准确无误,形成2021年度能效水平先进和落后装置(生产线)清单并进行网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中,五大行业领域,先后组织召开钢铁、石化、建材等行业的碰头会,召集由行业主管部门、核查机构共同对重点企业核查结果进行评审。数据中心领域,两次召开评审会,对全省202家数据中心开展分类改造整合淘汰计划评审。
四是技改指导到位。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指导作用,向每家企业反馈“能效诊断书”,指导企业特别是能效水平未达标杆的企业提前谋划技术改造项目,为后续制订分行业技术改造方案提供有力支撑。比如,对全省钢铁企业开展“一对一”对接服务,指导各企业研究明确在“双碳”背景下高质量发展路径和工作方案,宁波钢铁、元立钢铁等11家企业已提出下步技改方案,梳理形成21个技改项目,总投资约280亿元。
三、坚持工作“一揽子”,以“多措并举”推动节能降碳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建立清单化工作体系。年初制定我省能效标准引领行动工作要点,梳理12个方面共80条具体事项。5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能效标准引领行动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市落实落细目标清单、工作要点清单、技改项目清单和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作方案“三清单一方案”。2022年我省计划实施技改项目59个,计划总投资达681.5亿元,目标新增能效标杆装置(生产线)数15个。截至6月底,技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4.45亿元,新建标杆项目累计完成投资925.55亿元。
二是分行业制定实施方案。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分别牵头,分别制定出台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3个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进一步细化分行业工作目标,并组织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部署。
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和数字赋能。在专项资金支持方面,明确省级财政安排新增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新能源应用技术改造、工业园区降碳工程。在行业管理方面,研究在今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安排中,对于主要装置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钢铁企业,落实“不压减产量”政策。在要素差别化扶持方面,在节能审查、用地保障等方面对重点技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加快研究制定差别化阶梯电价政策,发挥电价信号引导作用,倒逼企业加快提升装置(生产线)能效水平。在金融政策支持方面,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比如,衢州出台《关于金融支持碳账户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创新推出34款碳账户金融产品,给予贴标低碳工业企业“最高提升50%贷款额度和最高降低50%贷款利息”的金融扶持政策。在数字赋能方面,加快推进省级层面“节能降碳e本账”应用场景建设,打造具有标志性的数字化改革成果。此外,针对核查中发现的企业能源数字化监测和管理体系普遍缺乏而导致能效数据获取难问题,明确把推动企业建立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和数字化管理体系作为接下来节能降碳工作的重点任务。
四是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今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先后通过委官网、公众号平台等发布能效标准引领行动政策图解、专家解读文章以及“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系列解读”,累计点击量达万余次,社会反响热烈,形成了良好工作氛围。
下一步,浙江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部署和要求,聚焦建材、有色、化纤等重点行业,突出以能效标准引领行动为抓手,研究制订《浙江省能效创新引领专项行动方案》,加快实施一批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改项目,打造一批能效标杆企业、能效标杆产业园区、能效提升示范县(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能效治理样本,营造“能效论英雄”的发展导向,全面加快我省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助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