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新疆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方案指出,初期,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通过双边方式达成交易电量、电价,签订双边交易合同。条件成熟后,适时开展挂牌交易。绿色电力交易初期,按照平稳起步的原则,市场主体按照发电侧上网绝对价进行申报,申报价格下限为 262 元/兆瓦时,待市场成熟后逐步调整。初期,为减少偏差,参与绿电交易电量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平价新能源发电企业年度、月度发电能力的 70%。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征求《新疆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电力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精神,加快推进自治区绿色能源市场机制建设,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及2022年第一次市管会审议意见修编了《新疆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如有反馈意见,请于2022年8月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意见通过公务邮箱反馈电力交易中心,感谢支持。
联系人:贺成铭 联系电话:0991-2926342
公务邮箱地址:xjdljyfk@163.com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