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央行研究局课题组发布题为《促进消费投资增长实现经济平稳高质量运行》的文章称, 逐步建立可靠高效的碳定价体系。高质量建设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市场化手段降低全社会碳减排成本。合理控制碳排放权配额发放总量,科学分配初始碳排放权配额。增强碳市场流动性,提升碳市场定价效率。提升碳核算能力和数据质量。建立健全碳市场交易机制和交易规则,明确登记、交易、结算等各项制度。稳妥推动碳市场强制控排行业扩容。积极研究发展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各种金融产品。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有序扩大碳市场交易主体范围。
全文如下:
今年我国经济平稳开局,但受世界局势复杂演变,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经济增长面临的挑战有所加大。应该看到,我国经济增长韧性强、潜力大,促进消费和投资增长大有可为,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近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应落实落细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充分释放消费潜力,积极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今年一季度,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9.4%,成为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我国有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中等收入群体人口超4亿,人均GDP已突破1万美元,消费增长空间巨大。当前,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消费特别是接触型消费恢复较慢。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了五大方面20项重点举措,通过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在“稳”“保”“新”上下功夫,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一是多措并举,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针对不同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地区、人群精准施策,有助于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通过优先就业、消费补贴、政策保障,稳定低收入群体消费。近年来,我国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日益健全,减税降费政策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留抵退税加快发放,有利于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就业帮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消费。向月收入偏低的群体发放补助,有利于增强其消费能力。
三是创新消费模式,发掘新型消费潜力。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73.0%,网民规模达10.32亿,是全球最大、最具潜力的新型消费群体。新型消费基础设施持续推进,消费场景拓展,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加快,有助于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服务等“智慧+”消费,培育消费新业态,拉动新型消费需求增长。常态化疫情防控增加了线上消费和无接触交易需求,有利于充分发挥新型消费优势。
四是大力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目前,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发展阶段。深入研究拓展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健康服务,加快推进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产品开发,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创新发展,有利于促进医疗健康消费提质升级。加快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规范化托育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开发更多安全健康的国产婴幼儿用品,有利于满足托育服务消费需求。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有利于完善养老保障,减少居民预防性储蓄,增加当期消费支出,养老金制度改革对消费的推动作用将逐步显现。
五是积极挖掘县域乡村消费潜力。2021年底,中国1472个县的县城常住人口为1.6亿人左右,394个县级市的城区常住人口为0.9亿人左右,县乡人口占全国人口之比超过50%。2011-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快于城镇3.72个百分点。县乡消费需求旺盛,且提质扩容的空间很大。建立完善的县域商业体系和消费基础设施,促进渠道和服务下沉,提升乡村消费的便利性,提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服务环境和品质,有助于释放县乡消费潜力。
二、扩大有效投资,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引擎
我国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投资需求潜力巨大。扩大有效投资,既有利于应对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又有利于优化供给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锻长板,增后劲。中国信通院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新型基础设施是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必要前提。通过加大财政金融支持,聚焦关键领域,加强5G网络、数据中心、新一代超算、云计算、人工智能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引领产业发展,充分释放投资增长新潜力。
二是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水平,补短板,强弱项。以联网、补网、强链为建设重点,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精准有效投资导向,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城乡稳定发展的基础。
三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基建投资中的作用。优化基建投资发展环境,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发展,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引导撬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拓宽长期资金筹措渠道,通过研究修订相关法律或制订单独的法规、优化运行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等方式,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健康发展,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良性循环。
四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坚持房地产调控总基调和政策目标不动摇的前提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供给。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综合利用税费手段,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力度。健全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五是积极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我国制造业增加值从2010年的13.03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31.38万亿元,已连续12年位列全球首位。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既对当前稳增长有重要作用,又有利于优化未来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发挥金融在支持制造业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方面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另一方面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
三、发展绿色经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绿色、低碳、可持续是中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立足新发展阶段,支持和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和投资,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既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重要选项,也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一)厘清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
一是积极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也是碳减排需求和潜力最大的领域。在清洁绿电发得出、能上网的前提下,统筹协调化石能源减量替代节奏,避免简单粗暴“一刀切”。划定煤电保供红线,针对性制定财税、金融、物价等一揽子方案,实现保供煤电机组可持续运营,增强能源供应韧性。支持能源领域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特别是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储能、碳捕集与利用、智能电网、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等项目。
二是夯基垒台,多措并举引导绿色消费。绿色消费是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对推动商品服务供给侧绿色低碳升级具有深远意义。加快推进统一的绿色产品标识体系建设,出台统一的绿色商品标识目录,开展绿色消费贴标服务。当前,可选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通过电商平台和支付平台联动,丰富绿色消费产品和服务。强化激励约束,鼓励地方政府对发放绿色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加强政府绿色产品和服务采购。
三是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尽早确认绿色建筑属性,推广绿色建筑性能责任保险等产品,为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创造条件。加大对绿色建筑产业链的支持力度,将低能耗建材生产与消费纳入转型金融支持范围。研究构建高效、可信的建筑运营阶段碳排放信息平台,为金融机构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和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提供必要数据基础。
(二)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系统化金融支持
一是强化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安排。强化金融领域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继续推动建立统一的国内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形成适用于全国大部分银行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规范,逐步建立国内统一的转型金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参与制定全球统一的可持续披露标准。实施绿色债券认证补贴制度,鼓励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为培育和提升第三方认证机构能力创造良好制度环境,降低绿色债券发行成本。大力开展金融领域碳核算,完善银行同业信息交互机制。
二是逐步建立可靠高效的碳定价体系。高质量建设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市场化手段降低全社会碳减排成本。合理控制碳排放权配额发放总量,科学分配初始碳排放权配额。增强碳市场流动性,提升碳市场定价效率。提升碳核算能力和数据质量。建立健全碳市场交易机制和交易规则,明确登记、交易、结算等各项制度。稳妥推动碳市场强制控排行业扩容。积极研究发展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各种金融产品。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有序扩大碳市场交易主体范围。
三是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推动发行碳中和债券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综合利用信贷、债券、股权投资、信托等多样化金融工具,支持绿色低碳经济活动。鼓励发展私募股权、风险投资等风险包容性较大的金融产品,针对性解决高碳企业普遍存在的杠杆率过高和抵押物不足问题。推广普及绿色投资理念,扩大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引导绿色投资者关注和支持绿色低碳经济活动。
总体看,我国经济增长的底气足、韧性强、潜力大,促进消费和投资增长大有可为,绿色转型稳步推进,有助于较好应对国内外挑战,为实现今年经济增长目标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