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在回复“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952号(经济发展类102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提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早日实现碳达峰有严控新建“两高”项目、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制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探索碳减排新技术四条实现路径。
具体如下:
一、关于严控新建“两高”项目,避免产业发展陷入高碳锁定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我委对各省(区、市)“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进行了初步梳理,并于今年3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进一步梳理“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的通知》,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坚决按照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对本地区拟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进行梳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出处置意见。
二、关于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实施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为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我委于2019年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目录》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是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并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进一步明确了品种和参数,使其更具可操作性。为提升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水平,《目录》中提高了河北省落后产能淘汰标准,要求河北省于2020年底前淘汰45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和4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高于全国其他地区要求的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和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二是关于节能改造升级。我委加快推进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动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改造,深挖节能潜力。
三、关于制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我委正在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按照总体部署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既切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加快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推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和转型,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减碳的协同作用。同时,在企业碳达峰方面,我委正在组织中央能源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中央能源企业行业排头兵作用。
四、关于探索碳减排新技术,加快示范推广
技术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各行业的节能降碳均离不开绿色技术的大力推广和使用。为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取得新突破,我委今年将部分行业绿色低碳技术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将这些技术按照成熟度分门别类、分类施策:一是已实现突破、较为成熟的技术,将按照示范应用的方式推广;二是具备一定基础、有望实现突破的技术,将按照技术攻关的方式悬榜揭榜;三是基础较为薄弱、暂时难以突破的技术,将按照技术储备的方式持续跟踪。我委将积极支持绿色低碳炼铁技术、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节能技术、水泥低碳化制造耦合水泥烟气捕集纯化规模化提升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CCUS)等技术研发和项目建设。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952号(经济发展类102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对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早日实现碳达峰的提案提出严控新建“两高”项目、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制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探索碳减排新技术四条实现路径。
详情如下:
一、关于严控新建“两高”项目,避免产业发展陷入高碳锁定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我委对各省(区、市)“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进行了初步梳理,并于今年3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进一步梳理“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的通知》,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坚决按照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对本地区拟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进行梳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提出处置意见。
二、关于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实施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关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为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我委于2019年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目录》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是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适度提高限制和淘汰标准,并对限制类、淘汰类条目进一步明确了品种和参数,使其更具可操作性。为提升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水平,《目录》中提高了河北省落后产能淘汰标准,要求河北省于2020年底前淘汰45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和4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高于全国其他地区要求的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钢用生铁高炉和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二是关于节能改造升级。我委加快推进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动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改造,深挖节能潜力。
三、关于制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我委正在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按照总体部署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既切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推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加快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推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和转型,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减碳的协同作用。同时,在企业碳达峰方面,我委正在组织中央能源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中央能源企业行业排头兵作用。
四、关于探索碳减排新技术,加快示范推广
技术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各行业的节能降碳均离不开绿色技术的大力推广和使用。为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取得新突破,我委今年将部分行业绿色低碳技术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将这些技术按照成熟度分门别类、分类施策:一是已实现突破、较为成熟的技术,将按照示范应用的方式推广;二是具备一定基础、有望实现突破的技术,将按照技术攻关的方式悬榜揭榜;三是基础较为薄弱、暂时难以突破的技术,将按照技术储备的方式持续跟踪。我委将积极支持绿色低碳炼铁技术、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槽节能技术、水泥低碳化制造耦合水泥烟气捕集纯化规模化提升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CCUS)等技术研发和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