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动我省公共机构碳达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3月27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印发《省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预计到2025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0万吨标准煤以内,比2020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十五五”期间,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显著优化,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得到广泛应用,绿色低碳产品及技术得到大力推广,全省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力争2030年前实现达峰。
《方案》明确了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开展节能降碳提质增效行动、全面推进节能低碳建筑建设、推进资源节约助力减污降碳等八大重点工作举措,规定了各项任务指标及完成时限,提出了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下一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创新驱动,因地制宜系统推进,抓好《方案》落实,为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四川强基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