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及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受理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9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65号)文件精神,经单位自主申报和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现将苏州市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受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65240990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021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处,65233149
附件:1.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受理名单
2.2023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受理名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6日